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0-06-05 00:00:00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4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81362號函辦理。

旨揭獎學金獎助本校在學學生對韓語文有興趣者,赴韓指定學校研習韓語文6個月(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依韓國學校提供受獎期間為準)。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本校推薦名額:1名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韓文學期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3.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評估赴韓研習決心,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役齡男性兵役及韓國當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4.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5.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申請文件(含校內審查文件):
1.校內申請自傳(中文撰寫,至多兩面A4篇幅)
2.校內申請讀書計畫(中文撰寫,至多限兩面A4篇幅)
3.在學證明
4.報名表
5.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6.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
7.師長推薦信(韓文或英文撰寫)
8.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9.自傳(韓文或英文撰寫)
10.讀書計畫(韓文或英文撰寫)
11.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於成績單上以螢光筆標示)或韓語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勿使用訂書針。

相關申請須知請見教育部來函甄選簡章研習學校及待遇一覽表

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須透過校方審查推薦,請申請人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上述申請文件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綜合審查,評審項目包含校內成績(50%)、自傳及讀書計畫(40%)及綜合評量(10%),最終推薦1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

甄選結果將於6月24日下午5前公布於本處網站。

注意事項:
獲獎生將以本校出國訪問學生身分赴韓研修1學期,出國期間須依「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1/4及新臺幣2,000元之訪問學生計畫費。

本案承辦人:鄭雨漩小姐(3366-2007分機230,lilianzheng@ntu.edu.tw)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