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1-07-29 14:30:00

依據:教育部110726日臺教高(二)字第1100096821A號函辦理。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人文社科相關領域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依據本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實施要點,推動本計畫。

◎進修性質及時間: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1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111年秋季學期起至112年春季學期止,共計1學年。

◎補助項目:來回機票費、國外進修機構學費、國外生活費。

◎申請徵件時間:110101日起至1101031日止(採網路自行申請)。

◎申請資格:申請學生必須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學生身分規定(每名學生限擇 1 類申請):

配合A類(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B類(修習非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及C類(修習研究所課程)進修機構,規定如下:

(一) A 類、B 類: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非應屆畢業)學生(不含五專部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二) C 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大學部在學學生,或 108 學年度() 以後取得學士學位者,並將於111學年度秋季學期進入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研究所碩士班(非碩士在職專班)就讀,或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逕讀博士班者。

2. 110學年度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 關學系碩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非碩士在職專班)。

三、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資料。

四、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1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

五、曾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再次申請。

 

其他申請須知及相關應備文件詳見教育部來文計畫實施要點計畫甄選簡章

若對申請流程及申請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計畫辦公室陳盈安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2)2652-5103,計畫網站:https://www.yoursaas.cc/websites/3534788515735144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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