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19-05-02 00:00:00

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30日臺教文(三)字第1080063671號函辦理。

旨揭獎學金獎助本校在學學生對俄語文有興趣者,於108年9月赴俄指定大學研習俄語文10個月(1學年)。

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本校推薦名額:8名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在校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3.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自行評估赴俄羅斯研習決心,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俄國發展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等因素)。
4.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參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我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如曠課、離開留學地未事先以書面告知並獲校方及駐組同意、未按時繳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內容之聲明書。
5.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申請文件(含校內審查文件):
1.校內申請自傳(中文撰寫,至多兩面A4篇幅)
2.校內申請學習計畫(中文撰寫,至多限兩面A4篇幅)
3.在學證明
4.報名表
5.自傳(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6.俄羅斯簡介(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7.學習計畫書(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8.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相關資料
9.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
10.俄語文學期成績75分以上(請於成績單上以螢光筆標示)或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4-10項文件請依序排列,1式4份,以燕尾夾裝訂成冊,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相關申請須知請見教育部來函甄選簡章學校名單及待遇一覽表切結書進修成績考核表心得報告單

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須透過校方審查推薦,請申請人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上述申請文件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綜合審查,評審項目包含校內成績(50%)、自傳及學習計畫(40%)及綜合評量(10%),最終推薦8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

甄選結果將於5月20日下午5前公布於本處網站。

注意事項:
獲獎同學將以本校出國訪問學生身分赴俄羅斯研修1學年,出國期間須依「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要點」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1/4及新臺幣2,000元之訪問學生計畫費。

本案承辦人:鄭雨漩小姐(3366-2007分機230,lilianzheng@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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