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與法國在台協會短期人員交流計畫

NTU-BFT Scholar Mobility Grant

 

為鼓勵本校學者與法國之間的學術交流與研究合作,國際事務處與法國在台協會合作,共同補助本校學者赴法國進行短期交流。2022年短期赴法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至2022年6月20日截止,歡迎希望於今年赴法的學者踴躍投遞。

申請資格

非法國籍公民之本校博士生、博士後研究員、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申請時程與方式

請於2022年6月20日(一)17:00前備妥計畫申請表及附件,將相關電子檔案寄至羅專員fionalo0201@ntu.edu.tw完成申請。

申請表請點此下載

交流期間

於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赴法短期交流,交流時長為30天或60天,至多補助5名學者。

交流主題

不限學術領域、學者背景的的短期學術交流,交流目的有益於建立本校與法國的學術連結。

補助內容

法國在台協會將依學者身分補助赴法期間生活費:

1704/月(約NTD 55,000):博士生及取得博士學位5年以內之博士後研究人員、助理教授及副教授

2055/月(約NTD 67,404):教授以及取得博士學位5年以上之博士後研究人員、助理教授、副教授

獲選學者皆由國際處補助臺灣至法國之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及計畫結束返臺PCR檢驗之補助費用。 

注意事項

學者需自行接洽安排訪問期間法國接待學術單位/學者及相關住宿。

FAQ

Q: 什麼身分可以申請這個計畫?
A: 只要您非法國籍公民,所有臺大博士生以上至教授的學者,都歡迎申請這個計畫!

Q: 我有其他單位的經費來源,還可以申請這個計畫嗎?
A: 可以!我們理解跨國交流需要支付的移動與生活成本,歡迎您申請!

Q: 我想要在法國交流超過3個月,可以申請計畫嗎? 
A: 可以,但每名學者生活費補助上限為2個月。

Q: 這個計畫很棒,明年還有嗎?
A: 明年預計於年初由兩個補助單位:法國在台協會及國際處共同協調討論當年度補助名額與經費,每一年名額不固定,請把握今年機會,我們也會爭取明年即早公告!

Q: 我的申請表一定要給人事室簽嗎?
A: 若您的申請身分為學生,且在校並無其他任職身分,則您的申請件不需經過人事室;若您為在校任職之研究人員、專任教師等則考量有差假、出訪等相關權責義務問題,請會辦人事室。

其他臺法交流補助資訊

本校研發處網站:https://ord.ntu.edu.tw/w/ordntu/news_plan_22042215501033654 

承辦人資訊

羅渝方 Fiona Lo (Ms.)國際合作專員

email: fionalo0201@ntu.edu.tw

電話:02-3366-2007 #254


更新時間 : 2022 / 12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