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學者計畫
2023年農曆新年自1月19日至1月30日止,期間國際處不會開放,如有諮詢請於2023年1月31日後洽詢,謝謝。
2022.05.20更新:
111年5月19日教育部臺教文(四)字第1112502078號函示, 非聘僱關係之外國學者專家來臺進行學術研究或學術交流放寬條件限制. 如有申請需求請來信 intlscholar@ntu.edu.tw 詢問!
來訪臺大的訪問學者申請人必須不能是學生身分,且於臺大的主要目的是進行教學或/及學術研究。訪問學者的交流期間原則不超過一年。所有在臺大的訪問學者職位都不支薪。
訪問學者計畫為需付費計畫
本校自103學年度(民國103年8月1日)起,所有境外學者來校訪問研究須納入訪問學者計畫並依「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來校訪問研究境外學者服務暨收費實施要點」收取費用:
訪問時長 | 費用 |
---|---|
1 - 14日 | 新臺幣6,000元 |
15 - 30日 |
新臺幣10,000元 |
31 - 90日 |
新臺幣15,000元 |
91 - 180日 |
新臺幣26,000元 |
181日 - 一年 |
新臺幣46,000元 |
所有費用屬單次性收費,且不予退費。鑒於校園導覽等服務需提前安排, 請於訪問期開始的三十天前提出申請。
* 凡申請、申辦保險及辦理停車證者,皆須自費;若識別證因損毀或掛失需補辦,須繳交工本費新台幣150元。
因本校訪問學者計畫線上繳費系統尚未開通,故請學者抵臺後,前往本處報到繳費,可至出納組以現金支付或於本處刷卡支付,我們可接受的卡片類型有Visa、MasterCard、JCB、美國運通卡、以及具跨國支付功能的銀聯卡。
訪問學者享有許多權益,包括進出相關系館、臺大圖書館以及綜合體育館的通行證。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訪問學者權益須知。訪問學者可以與在臺大的接待單位詢問以便進行安排,然而訪問學者資格並不保證提供個人研究室或工作空間。
如何成為訪問學者
所有來訪的訪問學者都必須取得臺大接待單位的同意;接洽單位可以是個人(教師、主任、院長……等)或是學術單位(系所、研究機構)。
- 首先請至臺大系所列表找到與您的興趣及領域相符的臺大單位或教師,然後直接與他們聯絡,詢問是否接受您的訪問學者申請。
- 一旦您與接待單位達成協議安排訪問時間,接待單位將會寄發正式邀請信給您,邀請您成為臺大訪問學者。
- 接著,請填寫訪問學者計畫申請表格,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到 intlscholar@ntu.edu.tw,以便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流程
計畫種類
訪問學者計畫 Visiting Scholars Program
來訪臺大的訪問學者申請人必須不具學生身分,且於臺大的主要目的是進行教學或/及學術研究。訪問學者應持有臺大接待單位/老師寄發之正式邀請函。
交換教師計畫 Faculty Exchange Program
交換學者,係指依臺大、學院、系所學位學程及中心等與境外姊妹校所訂定之交換教授計畫書面約定,經姊妹校推薦且經臺大同意前來訪問研究之學者。臺大簽約學校之學者若欲申請交換教授計畫,請參考校際交換教授計畫專頁或請逕洽所屬學校之國際事務辦公室或相關主管機關。
臺灣獎助金 Taiwan Fellowship Program
外交部於2010年成立的獎學金,主要是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及漢學研究等社會科學及人文領域有興趣的專家學者來臺灣各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進行研究。請至臺灣獎助金網站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