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師華語學習補助

簡介

為提升本校對於外籍教師之友善工作環境,國際處將補助外籍教師學習華語,使本校針對外籍教師所提供之資源及照顧更臻完善

補助對象

臺大編制內專任外籍教師(含雙重國籍)。

編制內專任教師包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不包含兼任、講座、客座、臨床、專業計畫、特聘教授等。

補助額度

每次補助上限新臺幣15,000/人,每人至多補助兩次。

  • 依報名費單據金額採實支實付方式進行補助
  • 兩次不需為連續之開課期間


申請方式

  1. 請依以下規定期限繳交華語學習補助申請表,並提供所有相關單據至國際處
    • 開課日為1-6月者:請於6/15前提出申請
    • 開課日為7-12月者:請於12/15前提出申請
  2. 國際處將於收到申請文件後30天內告知申請結果
  3. 補助款項將直接匯入申請人薪資帳戶

相關規定

  1. 僅受理由教育部核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語文中心、進修推廣學院所開設之各項華語學習相關課程
  2. 僅受理於該年度報名之補助申請及課程單據,報名單據需附上國立臺灣大學統一編號03734301,並需為正本
  3.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繳交後概不退還,若有需求,請申請者自行留存影本
  4. 如逾申請期限、繳交資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規定者,將視為申請資格不符,本處將不受理並不提供補助

聯繫窗口

Email: intlscholar@ntu.edu.tw 
電話:(02)3366-2007 #222


更新時間 : 2024 / 04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