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填寫須知

  1. 保證書、委託書及專業活動計畫書,皆需填妥「用印申請書」後,以公文交換方式送至臺大總務處文書組用印。(無須會辦國際事務處)
  2. 線上資料皆須以「正(繁)體中文」填寫,否則系統不接受送件。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入臺證線上申請表.xlsx」以及「入臺證批次上傳表.xls」,均需使用正(繁)體中文填寫,且不得修改範本檔案內的任何格式,否則皆會導致入臺證線上申請資料填寫或上傳失敗。

  1. 英文姓名須與護照相同,先姓後名,請使用「空格」區隔姓名,不得使用- , 等符號,否則系統將無法上傳。例:CAI XIAO MING。
  2. 出生年月日、到職日期等須填寫日期之欄位,須使用YYYYMMDD此格式,且不能使用 / - 等符號區隔年月日。例:19910327。
  3. 出生地請填寫「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名」,如已填寫「其他國家名」,則「出生省份/ 縣市」免填。
  4. 若無需多次出入境(如:短期課程學生、交換生、訪問生等),申請證別則為「單次入出境證」。若非申請「單次入出境證」,則必須填寫申請區間,許可證種類及效期如下:
    1.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必要時得予縮短效期。未能於有效期間入境者,得於該效期屆滿前後一個月內,線上申請延期一次,有效期間自原證效期屆滿之翌日起,比照原許可效期。
    2.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發給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內線上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算六個月。但不得逾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之有效期間。
    3. 一年至五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發給多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內持憑入出境。
  5. 職業請填寫:軍、公、教、私校、商、農、工、醫、宗、演、新聞、漁、輪、學、自、其他、無、警以上其中之一,請勿填寫如:個體、高級工程師、會計師、木匠、店員、科長、技術員、科研等無法於線上表單填寫時選擇之職業名稱。
    1. 「自」為自由業。
    2. 「輪」為郵輪船員。
  6. 如為「旅居香港、澳門或國外(大陸以外)地區」之民眾,「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與「其他旅行文件號碼」必須擇一填寫,且必填「有效期年月日」。
  7. 親屬資料中,父母資料必填。配偶、子女可選填。不同親屬資料請填寫在同一儲存格,並使用Alt + Enter分行填寫。

更新時間 : 2021 / 08 /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