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2-02-21 16:00:00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8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759號函辦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15名學子於111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動。
二、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下午5時止。
三、本校推薦名額:至多5名。
四、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須透過校方審查推薦,請申請人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參加甄選應繳文件」(請見第六點)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綜合審查,最終推薦至多5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五、申請資格:
1.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
5. 亦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六、參加甄選應繳文件:
下列所有文件請一併備齊,並於申請期限內將各文件之電子PDF檔,按範例格式命名並依序排列後,以電子郵件方式(主旨名稱:申請人姓名_申請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傳送至本案校內承辦人張惠琪小姐之電子信箱(huichichang@ntu.edu.tw)。
(一) 校內初選應繳文件(檔案命名方式範例:申請人姓名_校內初選_申請自傳):
1. 校內申請自傳(分別以中文及英文撰寫,皆不超過兩面A4篇幅)
2. 校內申請讀書計畫(分別以中文及英文撰寫,皆不超過兩面A4篇幅)
(二) 教育部甄選應繳文件(檔案命名方式範例:申請人姓名_教育部甄選_報名表):
1.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2)
2. 申請資格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語言成績證明
3. 大學以上之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4. 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說明或證書
5. 捷克簡介(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字數不限)
6. 自傳(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字數不限)
7. 夏令營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填寫,如附件3,表格亦可至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
七、注意事項:
1. 有關夏令營主辦大學、名額及活動期間,請詳閱甄選簡章(如附件1)。
2. 如需於返國後辦理成績登錄、學分採計,請於出發前一個月,洽詢國際事務處海外暑期課程承辦人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八、本案承辦人:
如對計畫內容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孫菊英小姐(電子郵件:jysun@mail.moe.gov.tw,電話:02-77365739)。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組張惠琪小姐(電子郵件:huichichang@ntu.edu.tw,電話:02-33662007分機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