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舉辦國際研討會補助
計畫原由:為鼓勵本校各行政單位、院、系、所及中心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增進本校與國際交流,提昇國際影響力,引進全球前端研究量能,提供相關補助。
國際研討會係指依教育部「補助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規定,其參與國家應有三國以上(包含地主國,不包含大陸、港、澳等地區),且與會外籍講員應占會議所邀請所有講員人數四分之一以上。
補助相關資訊
補助之國際研討會:
- 校統籌國際組織相關會議:係以校層級參加之參與國際組織(如:AEARU、APRU、ASAIHL、SATU、UMAP等)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會議。
- 其他國際研討會:除前項所述國際組織會議外,其他國際性研討會。
補助原則:
- 校統籌國際組織相關會議:此類會議無須自提配合款,每案至多補助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
- 其他國際研討會:以主辦單位自籌經費為原則,如經費不足,得依本辦法向校方提出申請,每案至多補助新臺幣20萬元為原則。
- 每學年度,同一單位性質相同案件,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審查原則
將依以下項目進行審查。如備有相關資料,可於計畫書內提供。
- 預計會議學者參與人數
- 外國學者參與人數
- Keynote Speaker國內外聲望
- 本校教師於會中發表比例
- 前三屆會議主辦單位名聲
- 院方提供配合款
申請相關資訊
申請時間:請於活動舉辦前兩個月,會簽相關單位後提送國際處審查。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表(如附件一),將電子檔email至 chiungfen@ntu.edu.tw,並將申請文件核章後,會簽相關單位後提送國際處審查。(請於申請表內說明國際會議的規模度、影響力、特殊性、挑戰性、複雜性等以及相關外部單位申請情形包括國科會、外交部、經濟部及臺北市政府等)
申請結果:審查結果將透過email方式通知。獲經費補助者須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與繳交成果報告書(如附件二),並送一份至國際處存參。
承辦人聯絡資訊
國際事務處
陳瓊芬
Email:chiungfen@ntu.edu.tw
電話:(02)3366-2007 ext. 214
備註:取得外界經費補助的單位包括1.國科會 2.經濟部國貿局 3.外交部 4. 觀光局 5.中研院 6. 國衛院 7. 農委會 8. 環保署 9.國發會 10.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