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 112 學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3-02-07 00:00:00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322號函辦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15名學子於112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動。
二、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下午4時止。
三、本校推薦名額:至多5名。
四、申請人請務必先詳閱甄選簡章(附件1),並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應繳文件」(請見第六點)繳至國際事務處,若申請案超過5件,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初選,最終推薦至多5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五、申請資格:
(一)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五) 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
六、應繳文件:
備齊下列所有資料,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將完整資料依序排列後合併成1個PDF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主旨名稱:申請人姓名_申請112學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寄至本校承辦人黃子洋先生之電子信箱(jeffreyhuang@ntu.edu.tw)。
1. 報名表(附件2)
2. 甄選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3. 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4. 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之自傳(2,000字以內)
5. 夏令營申請表(附件3,可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請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
七、其他應遵守事項:
1.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綱站,本甄選簡章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獎學金規定辦理。
2. 如需於返國後辦理成績登錄、學分採計,請於出發前一個月,洽詢國際事務處海外暑期課程承辦人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八、本案承辦人:
如對計畫內容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吳郁娟小姐(電子郵件:tali.wu@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074)。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股黃子洋先生(電子郵件:jeffreyhuang@ntu.edu.tw,電話:02-33662007分機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