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 115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6-02-03 00:00:00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文(三)字第1152500393號函辦理。
一、捷克教育、青年及體育部(以下簡稱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15名學子於115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動。
二、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11日中午12時止。
三、本校推薦名額:至多5名。
四、申請人請務必先詳閱甄選簡章(含報名表),並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應繳文件」(請見第七點)繳至國際事務處,若申請案超過5件,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初選,最終推薦至多5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五、申請資格:
(一)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六、應繳文件:
備齊下列所有資料,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將完整資料依序排列後合併成1個PDF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主旨名稱:申請人姓名_申請115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寄至本校承辦人Jeffrey黃子洋專員之電子信箱(jeffreyhuang@ntu.edu.tw)。
- 報名表
- 捷克語或其他斯拉夫語之語言能力證明(請參考甄選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 夏令營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請以捷語/英語/其他斯拉夫語繕打,僅簽名處親筆簽名)
- 個人簡歷(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繕打,至多限A4兩頁篇幅,以捷語或其他斯拉夫語撰寫者請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供校內審查)
- 英文版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本校英文版歷年成績單,向教務處申請,須含114-1成績)
七、其他應遵守事項:
-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綱站,甄選簡章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獎學金規定辦理。
- 如需於返國後辦理成績登錄、學分採計,請於出發前一個月,備妥接待學校錄取證明,洽詢國際事務處海外暑期課程承辦人David沈祐賢專員(shenyh@ntu.edu.tw)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八、本案承辦人:
如對計畫內容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張涵專員(電子郵件:paulach@mail.moe.gov.tw,電話:02-7736-5740)。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股黃子洋專員(電子郵件:jeffreyhuang@ntu.edu.tw,電話:02-33662007分機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