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8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19-01-04 00:00:00

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6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28871號函辦理。

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學子於108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動。

本校申請期限:108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本校推薦名額:6名。

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
2.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 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申請文件(含校內審查文件):
1.校內申請自傳(中文撰寫,至多兩面A4篇幅)
2.校內申請讀書計畫(中文撰寫,至多限兩面A4篇幅)
3.報名表
4.申請資格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5.歷年成績單影本
6.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說明或證書;以捷文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之捷克共和國簡介及自傳各乙篇(字數不限)
7.夏令營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填寫)
3-7項文件請依序排列,1式4份,以迴紋針夾緊。

相關申請須知請參考教育部來函甄選簡章

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須透過校方審查推薦,請申請人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上述申請文件繳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綜合審查,評審項目包含校內成績(50%)、自傳及讀書計畫(40%)及綜合評量(10%),最終推薦6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

若有疑問,請洽本處海外教育股鄭雨漩小姐(電子郵件:lilianzheng@ntu.edu.tw/電話:33662007分機230)。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