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種子計畫

國際合作種子計畫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為廣化國際連結,設立國際合作種子計畫,以支持本校與重點姊妹校間雙邊及初始之合作計畫。

國際處依據與各姊妹校交流歷史及前景評估,每年遴選策略性發展之重點姊妹校。經校方決議,本次計畫共選出8所重點姊妹校,作為2024國際合作種子計畫合作校方。詳列表如下:

1. 東京大學
2. 京都大學
3. 筑波大學
4. 康乃爾大學
5. 西北大學
6. 羅徹斯特大學
7. 漢堡大學
8. 科諾伯勒阿爾北卑斯大學

2024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合作種子計畫

補助相關資訊

計畫期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補助項目:辦理國際合作所需之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與邀請國外學者來臺經費(以落地接待之費用為原則)。

*所補助之經費得用於國際合作與交流相關項目如:(一)教師、研究人員、研究生移地研究或駐點研究;(二)舉辦研討會、工作坊或論壇;(三)短期講學、系列演講或開授課程等之費用。

**所補助之經費得用於落地接待之費用項目如:(一)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日支報酬(含生活費);(二)國內交通費。

***補助項目不包含設備及人事費,故經費不得用於聘僱專任或兼任助理。

補助金額:每案至多補助新臺幣250,000元整;每年以補助20案為原則。

經費來源: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核銷需符合教育部經費相關準則。

 

申請相關資訊

申請期間:2023年7月17日(一)至2023年9月29日(五)

申請資格:

1. 主持人需於計劃期間為專任教師且非休假研究期間。

2. 主持人與同一計畫合作校方至多可獲兩年計畫補助。

申請方式:請填妥本計畫提案書及以下申請所需文件,並於2023年9月29日(五)前一併以電子郵件寄至臺大國際事務處(ntuglobalea@ntu.edu.tw)。

申請相關文件:

1. 【計畫提案書】2024臺大國際合作種子計畫

2. 合作對象之合作意願書(如簽署意願書、雙方郵件往來,形式不限)

3. 計畫主持人及合作對象簡歷(每份簡歷至多2頁)

 

審查標準

審查項目 說明
在臺舉辦活動 計畫提案是否包含在臺大或臺灣舉辦國際會議、工作坊、研討會、課程或其他國際活動
學生國際交流 計畫提案是否有學生參與、提供學生國際交流機會等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申請計畫和至少一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相關。

有關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請參閱 https://sdgs.un.org/goals
配合經費 合作對象是否有配合的合作經費
合作延續性 計畫提案是否有延續性,且包含未來合作規劃

 

承辦人

國際事務處交流計畫股

國際合作專員 李敏綺 Mikkie Lee

mikkielee@ntu.edu.tw

02-3366-2007 #221

網頁更新紀錄:2024年1月23日

更新時間 : 2024 / 01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