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教師與國外機構進行交流合作及講學研究,本校提供下列交換教授計畫。
教師出國相關規定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與國際合作大學交換教師作業要點」。
申請資格
本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教師,交換期間於本校帶職帶薪,於接待學校進行交換講學或研究,並獲該校教師同意接待者,申請時須一併檢附邀請函。
申請時間
2023 年6 月19 日至8 月31 日
申請方式
- 備妥交換教授計畫申請表( Word檔 / ODF檔 ),經所屬單位主管同意後,將申請表與申請資料之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如申請出國期間超過30天,請先將申請資料送至人事室後再送至國際事務處。
- 國際事務處將彙整申請資料並送交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經委員推薦人選,並完成校內行政程序。結果擬於10月底公告。
注意事項
- 獲選教師應自行於出訪前安排簽證及交通等後續事宜,並請於出國前提供電子行程表。
- 獲選教師應於出訪前逕向所屬學院及系所確認請假事宜及出訪期間之課程規劃、依本校規定於回國後繳交出國報告書,並將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chiungfen@ntu.edu.tw)供國際事務處存參。
各校計畫細節
*被提名教授皆由本校補助至合作機構所在城市之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
合作機構 | 交換期間及補助內容 |
關西大學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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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大學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該校學術領域::https://www.kyoto-u.ac.jp/en/about/profile/faculty/faculties-and-graduate |
北京大學 (暫緩)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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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學研究所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該校學術領域:http://www.riken.jp/en/research/ 該校住宿資訊:http://wiss.riken.jp/housing_oncampus_rates.html |
筑波大學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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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堡大學 (暫緩)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該校學術領域:https://www.uni-hamburg.de/en/einrichtungen/fakultaeten.html ※獲選之教師須同意於接待校交換期間舉辦乙場客座講座。 |
海德堡大學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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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沙大學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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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彼得堡大學 (暫緩) |
交換期間: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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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資訊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室
承辦人:陳瓊芬 (Josephine Chen)
Email:chiungfen@ntu.edu.tw
電話:(02) 3366-2007 ext.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