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EMI課程

法規依據

國立臺灣大學雙語教育中心開授 mini-EMI課程補助實施要點 

 

114-1學期課程申請時程

114年6月16日~114年7月11日

 

線上申請前往申請】

※申請前請備妥課程大綱(範本下載)、教學法簡述、近三次開課之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表(首次以英語授課之課程除外)。若此門課不足3次,請上傳既有之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表

 

Mini-EMI課程簡介

現有EMI課程之精簡版或各系所必修課程之入門版

 

補助對象

一、本校編制內之專任及專案教師

二、聘任時要求以全英語授課之教師不在補助範圍內,惟特殊情況下可專案申請

 

申請條件

一、 大學部一學分課程

二、 修課人數須達25位(含)以上學士生

三、 由三名(含)以上教師共同授課: 

(一) 同一學院三名(含)以上 

(二) 同一學院兩名(含)以上與一名英語教學相關領域教師(含英語教學、應用語言學、語言學、文學、教育)

四、 申請課程應採用能促進學生在課堂中使用英語討論之教學法,例:互動式教學法、問題導向教學法

五、 於同一學期內,每學院至多可申請補助三門mini-EMI課程,並以每系所開設一門課程為原則

六、 每位教師每學期僅限申請一門課程之補助。新開課程及老師優先補助

 

申請方式

依據本校國際事務處每年公告之申請時間及方式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一、每門課程每學期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5,000元整

二、補助金將於學期結束後發放。如課程經核定補助後取消或修課人數不達25 人,則不予發放補助

 

聯繫窗口

李立聖先生 (02) 33667970 #215, stevelee@ntu.edu.tw


更新時間 : 2025 / 06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