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補助

1.依據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實施計畫

2.補助對象

取得本校雙語教育中心之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EMI TA)認證者

3.獎勵金

學士班7,000元/月;碩士班9,500元/月;博士班12,000元/月為原則

4.申請補助資格

通識課程請向共教中心申請,基礎專業課程請向教務處申請,領域專長及系訂必修課程請向國際處申請

5.審查補助原則

以預計課人數和近三次修課人數,及助教工作內容作為審查依據: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補助課程類別及補助原則

6.申請方式

(1)與英語授課補助一併申請

(2)若課程不申請授課補助,請以簽文單獨申請教學助理補助(請附上課程大綱、近三學期開課期末教學評鑑表及TA工作說明

※申請期程同英語授課補助申請

※需待審查通過方得辦理後續聘僱

7.培訓

授課老師可先行招募適任之EMI TA,核定名額後,學生須取得本校雙語教育中心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EMI TA)認證,方可取得EMI TA補助資格。

 

*115-1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培訓時程*

報名資訊:請洽雙語教育中心 林昱淇專員3366-7970#217,yuchi0720@ntu.edu.tw

完成線上與實體課程後,即可同時取得本校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EMI TA)與教學助理(TA)認證。

培訓相關事宜,請洽雙語教育中心 林昱淇專員3366-7970#217,yuchi0720@ntu.edu.tw

 

 


更新時間 : 2026 / 06 /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