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補助

1.依據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實施計畫

2.補助對象

具備專業知能與英語能力之教學助理(簡稱EMI TA)

3.獎勵金

(1)學士班7,000元/月;碩士班9,500元/月;博士班12,000元/月為原則

(2)若課程未達2學分,則補助以1/2金額核發為原則

4.申請補助資格

(1)限大學部及高年級課程,碩博班(含學位學程)課程不得申請

(2)通識課程請向共教中心申請,基礎專業課程請向教務處申請,其他課程請向國際處申請

5.審查補助原則

以預計課人數和近三次修課人數,及助教工作內容作為審查依據: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獎勵金補助課程類別及補助原則

6.申請方式

(1)需與英語授課補助一併申請

(2)需待審查通過方得辦理後續聘僱

7.培訓

授課老師可先行招募適任之EMI TA,待核定名額後,學生須完成教發中心及寫作中心之培訓課程,方可取得EMI TA補助資格,後續由雙語中心通知學生培訓事宜

教發中心TA培訓課程(以下為暫訂時間)

寫作中心EMI TA培訓課程(以下為暫訂時間)

 

 

 

 


更新時間 : 2022 / 11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