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交換學生計畫 | 甄選前常見問題

可以,但僅限各學年度第2學期之國際交換學生甄選。
可以。惟應注意:外籍生/僑生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選填原國籍國家學校。例如:美國籍者不得選填美國的交換學校;日本籍者不得參加日語組或選填一般組的日本交換學校,依此類推,雙重國籍者不受此規定限制。雙重國籍者若經甄選錄取,不得以與錄取國家相同國籍申請。例如:同時持有美國籍和中華民國國籍,若錄取美國學校,則需以我國國籍申請。由於部分美國學校仍不接受持有美國國籍之雙重國籍學生申請,請同學申請前務必留意。
不可以。本校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只限國立臺灣大學在校學生參加。
只要是仍在修業年限期限內,並符合甄選條件者,皆可參加國際交換學生計畫。
可以。若同學在交換前已修畢本校所有學分,則在交換結束後,亦即完成交換學校之課程、期末考、報告、離校手續等,並完成國外修課成績登錄及繳交出國交換心得,可返臺直接畢業。研究生若已通過口試及論文,只要論文未繳交出去,則仍可參加交換計畫,待結束交換計畫回臺後再繳交論文,即可直接畢業。
是的。大五或大六延畢生,無論有無修習交換學校課程,一律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研究生只能申請交換至交換學校的研究所就讀,無法申請交換至大學部就讀,部分交換學校允許研究生選修大學部課程。
得視同學個人學習規劃及修課狀況而定,若已修完畢業學分且將於接續的學期出國交換者,則不需預留學分。屆時國際事務處會協助向教務處辦理延長修業年限,因此符合上述資格之同學,亦無需辦理延畢手續。
依本校學則第十九條之一規定、研究所學生依本校學則第七十八條之一規定,於出國之學期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得於出國前或出國期間專案經系所主任核准降低修課學分數或免修習課程。國際事務處僅負責交換業務之行政工作,無法提供選課意見。所有交換學校系所開的課,學生須自行至交換學校網站查詢,或參考學長姊經驗。有些交換學校特定科系或課程不開放交換學生選讀,且有些交換學校會規定修課學分總數、修課數的上限或下限,相關規定學生必須自行向該校查詢。凡交換學校規定之修課最低學分數高於本校學則之規範者,學生須依該校規定修課,不得要求本校出示可僅修六學分課程或免修課之證明。
國際事務處所辦理的交換計畫,僅限與本校簽有校級交換學生合約之學校,未簽有校級交換合約之學校無法辦理。但若該校可接受訪問學生,學生可自行完成該校申請後,以訪問學生身份至該校選讀。另外,部分學院有自行辦理院/系級交換學生計畫,此類交換計畫必須直接與學生所屬學院承辦人洽詢。國際事務處恕無法提供未與本校簽有校級交換學生合約之交換計畫及諮詢服務。
若某交換學校的名額為2名,是指大學部和研究所加起來共2名,並非分開計算的名額。
雙主修或輔系可增加同學選擇交換學校、交換系所的彈性,惟應注意仍需申請交換至相對應的系所,如申請資格不符而遭拒收,NTU Study Abroad將不負責幫同學協調。在校內甄選時,你可選擇交換學校你所主修、雙主修或輔系的系所,增加選校/系彈性,但通過甄選獲得本校提名後,仍須通過交換學校入學審查,才能決定是否錄取成為交換學生。
交換學校會核發正式成績單給交換生,修課未通過的學分亦會列在成績單上,但交換修課成績不計入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亦不計入畢業成績。
生活費依照個人生活習慣不同,可參考當年度「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或交換學校網頁關於Cost of Living之說明。每個國家/地區規定皆不同,通常交換學生不被允許在校外打工,部分學校允許可在校內打工。
參加校內甄選只要照甄選簡章上所列之文件準備即可,不需繳交其他資料;通過甄選後,再準備交換學校要求之申請資料。
原則上不可以,經由NTU Study Abroad或交換學校指示者則不在此限。
不可以。交換學校要求的英語檢定成績是該校對交換生條件的基本要求,因此,成績一定要達到各校規定的基本標準後始可申請,分數未達到者則無法申請該校。
若為甄選條件上有要求英語檢定成績的學校,則必須繳交;若無,則依各校要求之語言能力證明規定繳交。如僅欲選填大陸地區學校,不需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外籍生除外)。
依規定是兩年,但有極少數學校要求一年內托福成績。提醒你,NTU Study Abroad將根據交換學校申請時間送件,部分交換學校申請時間較晚,因此參加校內甄選時托福成績仍在效期內,但實際送件時有可能已過期,必須再重考一次。
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換學生甄選開始,申請人可提交中文或英文歷年成績單。
不可以。繳交志願表後即不可要求更改志願,因此,同學在選填志願時,要特別的注意,在繳交志願表前,要再仔細檢查一次。
不會。惟同學須自行留意交換學校的考試期程,以安排適當的返國時間,例如:歐洲某些學校的期末考是在學期結束後才舉行。役男交換生須特別留意,以免逾期返國。
前一學年度休學者,需以最近一個未休學之學年度成績計,例:109學年度休學者,以休學前一年度,亦即108學年度之等第績分平均與學年全班排名計。
可以。請留意,許多其他語組之學校,不接受英語能力證明,僅接受該語組之語言能力證明,所以在志願選填時,只持有托福、雅思等英語能力檢定成績的同學,就沒有辦法選填這些學校。另外,通過甄選後申請至其他語組學校交換,因為該校的英語授課有限,同學有可能會面臨無適當課程可以選修,甚至遭到拒收的窘況,請務必考慮此風險。
不可以。英語能力證明僅接受托福(TOEFL iBT)、雅思(IELTS)和全民英檢(GEPT)。
須具「華語文能力測驗」或「漢語水平考試」B1以上之成績證明,但有許多中語組學校,僅接受本校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之學生申請交換,請同學留意。
語言能力證明為申請資料之一,須於線上報名期間內上傳正式成績單(紙本或電子成績單)。尚未取得正式成績單者,可先上傳網頁截圖(須含頁首及頁尾網址),並於右上角空白處簽名後,暫時代替正式成績單繳交。待取得正式成績單後,補繳影本給NTU Study Abroad團隊(詳情請見簡章第3頁注意事項第3點)。
不可以。無法於甄選線上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各分組要求之語言成績的本地生,不符合一般組申請資格,但可報名中語組。
同學需自行評估。若同學想要申請的學校,托福成績要求高於83分,例如:假設姊妹校要求托福成績須達100分以上,同學可以於志願選填開放前,補繳達到該校要求之托福成績(例如:102分,網路成績即可),則可以於志願選填時,選填該校。
不是。語言成績僅是履歷表評分的一個參考項目,不保證托福成績高的同學,履歷表就一定可以得高分或甄選總成績就一定可以得高分。
甄審委員由國際事務處副國際事務長擔任召集人,敦聘本校各學院跨領域之教師擔任。每一位學生繳交的資料,皆會由三位甄審委員評分,除一般組及中語組外,其餘各組有一名為具該語言教學專長之教師。
沒有。請同學參考簡章說明自行準備,不限格式。
內容至早可包含高中時期,並請描述所具備之語言能力。研究生履歷需能呈現學業成績表現、研究表現及論文發表情形,並得另附不限頁數之論文發表清單。
出國交換計畫書須包含出國交換動機、未來學習規劃(學士生)/研究學習計畫(研究生)、對個人及學校整體預期效益等內容。
不可以。請事先與師長聯繫,請師長告知職務代理人是哪一位,請職務代理人代為簽章;或者是取得師長同意後(Email或書信授權),請系所辦公室代為簽章。
不可以。A學院的學生,除非在B學院有雙主修或輔系,否則不得申請。
這是依照A學校的要求來設定語言成績級數的,語言成績要求係為了確保本校交換生符合在該校上課之門檻,同時讓交換學生前去就讀時,減少因語言能力不足造成的適應問題。即使該校網頁上去年提供之交換入學資訊要求德檢B1,但仍有可能因為之前本校交換生的表現,而於今年改要求本校交換生需具德檢B2以上。
交換學生計畫是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讓兩校學生互相交流,且交換人數須達平衡。若本校學生至A校交換人數多過於A校學生至本校交換人數,則該校有可能不開放本校再次選送交換生。
可以。若同學想要申請的學校之托福、雅思成績要求,高於同學報名甄選時所持有的成績,則可以於「志願選填開放前」補繳更高分數的語檢成績*/證書給NTU Study Abroad 團隊並附上姓名、學號及甄選申請序號,以利志願選填。 同理,也適用於其他語言能力證明。

*註:繳交網路成績查詢者,請依照甄選簡章規定,於空白處簽名後繳交。
如果交換學校接受TOEFL iBT® Home Edition作為語檢成績,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換學生甄選開始,將會於各校「申請資格」中以「接受 Home Edition」方式呈現。請注意,TOEFL iBT® Home Edition為COVID-19疫情期間之應變措施,隨著疫情逐漸趨緩,持有Home Edition成績者,請務必主動確認各交換學校是否接受Home Edition。